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Çin Deniz Trafik Güvenliği Kanunu (2021)

海上 交通安全 法

Kanun türleri Kanun

Düzenleyen kuruluş Ulusal Halk Kongresi Daimi Komitesi

İlan tarihi Nisan 29, 2021

Geçerlilik tarihi Eylül 01, 2021

Geçerlilik durumu Geçerli

Uygulama kapsamı Nationwide

Konular Milli Güvenlik Deniz Hukuku Askeri Hukuk Yabancılar Kanunu Uluslararası hukuk

Editör (ler) Huang Yanl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上 交通安全 法
目 录
第一 章 总 则
第二章 船舶、海上设施和船员
第三章 海上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章 海上客货运输安全
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七章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 章 监督 管理
第九 章 法律 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障交通用海。
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利通行、依法管理的原理的原则,保障海上交通安、わ、故度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交通安全工作。
国家 海事 管理 管理 统一 负责 其他 各 各 工作 具体 具体 负责 负责 监督 监督 监督 管理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统一 统一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海上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条 国家依法保障船员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从事船舶、海上设施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享有获得航海保障和海上救助的权利,承担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义务。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先进科学技术在海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应用,促进海上交通安全现代化建设,提高海上交通安全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船舶、海上设施和船员
第九条 中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设置的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以及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关系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船用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文书。证书、文书的清单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设立 船舶 检验 许可。 经 检验 检验 机构 机构 机构 管理 管理 管理 等 、 、 、 、 行政 行政 行政 法规 规定 执行 执行。。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及 及
持有 相关 按照 的 用途 文书 的 船舶 、 、 、 、 、 重要 重要 船用 船用 并 并 并 应当 应当 依 定期 进行 技术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技术
第十条 船舶依照有关船舶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取得国籍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停泊、作业。
中国籍 船舶 人 在 报废 的 的 的 的 国务院 国务院 运输 运输 运输 所有 所有 所有 所有 所有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拟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Daha Fazla Bilgi
第十一条 中国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并运行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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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船舶保安制度,制定船舶保安计划,并按照船舶保安计划配备船舶保安设备,定期开展演练。
第十三条 中国籍船员和海上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应岗位的专业教育、培训。
中国籍 船员 应当 依照 有关 船员 规定 规定 向 向 向 适任 适任 适任 证书 证书 , 并 取得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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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在船舶上工作,应当符合船员适任证书载明的船舶,航区,职务的范围。
第十四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其国际航行船舶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海事劳工证书。船舶取得海事劳工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人 、 经营人 或者 招用 船员 , 与 其 其 协议 , ,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船员
() 所有 保障 人 人 、 、 、 在 上 上 上 上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 、 、 、 、 、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三)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船员投诉和处理机制;
(四 管理人 就 船员 人 、 、 遣返 以及 以及 以及 、 、 、 疾病 的 的 费用 费用 提供 相应 相应 担保 投保 投保 投保 投保 相应 相应 相应 的 的 的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或者
海事 管理 部门 商 按照 人力 资源 各自 各自 各自 各自 各自 各自 前款 前款 前款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应当 应当 受理 受理 受理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内颁发海事劳工证书;
海事 劳工 证书 颁发 及 监督 运输 运输 运输 主管 主管 主管 保障 保障 保障 行政 部门 部门 制定 公布。
第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单位从事海船船员培训业务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船员 境外 突发 单位 所在地 处 省 省 省 、 、 、 , , , 自治区 、 、 、 直辖市 直辖市 直辖市 人民 予以 配合。。。 配合 配合 配合 配合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使馆、领馆和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处置船员境外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 本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适用的船舶范围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体规定,或者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三章 海上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
第十八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和管理海上交通资源,促进海上交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海上交通资源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海域的自然状况、海上交通状况以及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划定、调整并及时公布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交通管制区、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和港外锚地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
海事 管理 机构 以及 对 或者 调整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的 的 的 安全 渔政 渔政 、 、 、 环境 环境 资源 等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部门 部门 部门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为了Daha Fazla Bilgi
第二十条 建设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应当根据情况配备防止船舶碰撞的设施、设备并设置专用航标。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完善船舶定位、导航、授时、通信和远程监测等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为船舶、海上设施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或者妨碍其工作效能。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使用设施设备可能影响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与相关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的管理单位协商,作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无线电通信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覆盖,规划本系统(行业)海上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
国务院 交通 (行业) 的 海上 无线电 无线电 监测 监测 信号 信号 实施 实施 机构 机构 机构 维护 维护 维护 海上 无线 秩序 秩序。 管理 管理 无线电 无线电 无线电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无线电
第二十四条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通信需要使用岸基无线电台(站)转接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置的境内海岸无线电台(站)或者卫星关口站进行转接。
承担 无线电 电台 (的 的 船员 船员 站 站 站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频道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交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影响海上搜救的身份识别。.
第二十五条 天文、气象、海洋等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预报、播发和提供航海天文、世界时、海洋气象、海浪、海流、潮汐、冰情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布局、建设和管理公用航标。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经营人需要设置、撤除专用航标,移动专用航标位置或者改变航标灯光、功率等的,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需要设置临时航标的,应当符合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航标设置点。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保障航标设施和装置的用地、用海、用岛,并依法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航标 的 有关 强制性 维护 、 、 、 、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和 对 对 对 对 巡查 巡查 巡查 巡查 巡查 巡查 巡查 巡查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位移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 发生灭失的,航标维护单位或者专用航标的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涉及航道管理机构职责或者专用航标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报航道管理机构或者专用航标的所有人:
(一)助航标志或者导航设施位移、损坏、灭失;
(二)有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或者其他碍航物;
(三)其他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异常情况。
第二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就具有紧迫性、危险性的情况发布航行警告,就其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发布航行通告。
海事 管理 机构 应当 以及 船舶 定线区 定线区 定线区 定线区 航海 航海 航海 保证 保证 资料 资料 资料 资料 资料。。。。。。。。 航行 航行 船舶 船舶
第二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船舶、海上设施播发海上交通安全信息。
船舶 、 海上 通航 船舶 定线区 的 的 的 区域 区域 区域 , , , 请求 提供 提供 提供 相应 相应 相应 的 信息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第三十条 下列船舶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划定的引航区内航行、停泊或者移泊的,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一)外国籍船舶,但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规定可以免除的除外;
(二)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舶、超大型油轮;
(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散装液化气船、散装危险化学品船;
(四)长、宽、高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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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自愿申请引航的,引航机构应当提供引航服务.
第三十一条 引航机构应当及时派遣具有相应能力、经验的引航员为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引航员 应当 根据 机构 的 的 的 引领 引领 引领 引领 引领 引领 船舶 船舶 船舶 应当 规定 规定 规定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航员 航员 航员 船 船 船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及 及 及引航期间的安全.
引航员引领船舶时,不解除船长指挥和管理船舶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船舶、海上设施和港口面临的保安威胁情形,确定并及时发布保安等级。船舶、海上设施和港口应当根据保安等级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三十三条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船舶应当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
Ev Dekorasyonu
第三十四条 船长应当在船舶开航前检查并在开航时确认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货物适载,并了解气象和海况信息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及其他警示信息, 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不得冒险开航。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不得指使、强令船员违章冒险操作、作业。.
第三十五条 船舶应当在其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内航行、停泊、作业。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遵守相关航行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保持足够皽
第三十六条 船舶在航行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任何 单位 、 初始化 、 得 设置 设置 航行 航行 航行 记录 记录 记录 的 的 法规 法规 法规 另 另 另 有 的 除外。。 行政 、 、 、 、 行政 行政 行政 行政 读取 读取 读取
第三十七条 船舶应当配备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无线电记录簿等航行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全面、真实、及时记录涉及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操作以及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中的重要事件,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簿。
第三十八条 船长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在保障海上生命安全、船舶保安和防治船舶污染方面,船长有权独立作出决定。
船长 应当 采取 在 的 的 措施 措施 人员 人员 人员 船舶 船舶 船舶 其他 其他 其他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 、 乘客 乘客 乘客 乘客 乘客 、 、 、 、 、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第三十九条 为了保障船舶和在船人员的安全,船长有权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的限制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
船长 采取 前款 由 其 和 两 两 名 名 名 中国籍 中国籍 船舶 船舶 船舶 应当 应当 应当 及时 将 将 移送 主管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第四十条 发现在船人员患有或者疑似患有严重威胁他人健康的传染病的,船长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船长在航行中死亡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的人代理船长职务;船舶在下一个港口开航前,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指派新船长接任。
第四十二条 船员应当按照有关航行、值班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船长的指令操纵、管理船舶,保持安全值班,不得擅离职守。船员履行在船值班职责前和值班期间,不得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
第四十三条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应当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并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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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穿越 航道 不得妨碍 不 得 抢 抢 越 桥梁 桥梁 桥梁 通航 通航 区 区 水域 水域 水域 水域 水域。。。。。。。。。。。
第四十四条 船舶不得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
船舶进出船舶报告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位和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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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船舶载运或者拖带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其他物体航行,应当采取拖拽部位加强、护航等特殊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拖带移动式平台、浮船坞等大型海上设施的,还应当依法交验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拖航检验证书。
第四十六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许可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口岸查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船舶进出口岸的规定取得许可。
国内 航行 船舶 进出 港口 海事 管理 管理 机构 适航 适航 适航 适航 等 等 等 情况 情况 情况 情况 情况。。。。。。。。。。
第四十七条 船舶应当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船舶停泊不得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
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应当符合靠泊条件和关于潮汐、气象、海况等航行条件的要求.
超 长 操纵 能力 、 、 超宽 超宽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可能 可能 海事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应当 应当 海事 应当 海事 条件 条件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条件 条件 加配 加配 加配 采取 采取 采取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拖轮、乘潮进港等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取得海上施工作业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作业的要求;
(二)有施工作业方案;
(Ön)
从事 施工 作业 作业区 内 应当 应当 应当。。。。。 其他 其他 得 得 得 进入 进入 安全 作业区 作业区 作业区 作业区 作业区 作业区 作业区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管理 管理
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作业,适用港口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从事体育、娱乐、演练、试航、科学观测等水上水下活动,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将活动涉及的海域范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五十条 海上施工作业或者水上水下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消除可能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隐患。
第五十一条 碍航物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并在海事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打捞清除。碍航物的所有人放弃所有权的,不免除其打捞清除义务。
不 能 确定 管理人 的 的 所有 海事 管理 管理 管理 打捞 打捞 打捞 或者 费用 费用 费用 纳入 纳入 部门 预算 预算 预算 预算 预算 预算 预算 预算 发生 预算 预算 标志 标志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海上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停航、限速或者划定交通管制区等相应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一)天气、海况恶劣;
(二)发生影响航行的海上险情或者海上交通事故;
(三)进行军事训练、演习或者其他相关活动;
(四)开展大型水上水下活动;
(五)特定海域通航密度接近饱和;
(六)其他对海上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可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外国籍船舶在领海的非无害通过。
第五十四条 下列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XNUMX) Dalgıç;
(XNUMX) Nükleer güçle çalışan gemiler;
(三)载运放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可能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前款 规定 的 通过 中华 中华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法律 、 特别 特别 特别 特别 特别 的 的 的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机构 机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管理 管理 管理 海事 海事 海事。。。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第五十五条 除依照本法规定获得进入口岸许可外,外国籍船舶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但是,因人员病急、机件故障、遇难、避风等紧急情况未及获得许可的可以进入。
外国籍 船舶 因 和 和 和 的 的 国内水 国内水 国内水 国内水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的 的 的 的 的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 管辖机构、就近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和当地公安机关、海关等其他主管部门。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船舶执行军事任务、公务船舶执行公务,遇有紧急情况,在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航行、停泊、作业有关规则的限制。
第五章 海上客货运输安全
第五十七条 除进行抢险或者生命救助外,客船应当按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运乘客,货船载运货物应当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和载货种类,不得载运乘客。
第五十八条 客船载运乘客不得同时载运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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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客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乘客明示安全须知,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并向乘客介绍救生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乘客应当遵守安全乘船要求。
第六十条 海上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海上渡口的安全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海上渡口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渡运秩序,保障渡运安全。
海上 渡口 的 渡运 线路 交通 交通 交通 运输 划定 划定 划定 划定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渡运 渡运 渡运 渡运。。。。。。。。。。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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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船舶载运货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
第六十二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并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和应急措施的要求,编制危险货物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和器材。
第六十三条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将其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妥善包装,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托运人 托运 的 规则 为 为 国际 国际 货物品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特性 特性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该 表明 表明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措施等情况的文件.
货物危险特性的判断标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六十四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口和停留的时间等事项:
(一)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符合海上安全运输要求;
(二)船舶的装载符合所持有的证书、文书的要求;
(三) 靠泊 或者 或者 、 、 、 、 行政 行政 行政 行政 行政 资质 资质 资质 资质 资质 资质。。。。。。。 或者 或者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定 船舶 、 申请 航线 航线 并且 并且 并且 一定 一定 一定 一定 一定 期限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起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起 起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许可的决定.
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十五条 船舶、海上设施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或者装卸、过驳作业,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在 港口 水域 外 从事 散装 还 还 还 应当 应当 符合 条件 经 管理 管理 机构 许可 并 核定 安全 : :
(一)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符合海上交通安全与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
(二)拟过驳的货物符合安全过驳要求;
(三)参加过驳作业的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过驳作业能力;
(四)拟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周边环境适宜开展过驳作业;
(Örnek)
(六)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过驳作业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 单航次 作业 自 船舶 船舶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 或者 或者 对 对 对 对 对 对 对 对 对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船舶 船舶 船舶 的 的 的 的 的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 自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六十六条 海上遇险人员依法享有获得生命救助的权利。生命救助优先于环境和财产救助。
第六十七条 海上搜救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快速的原则。
第六十八条 国家建立海上搜救协调机制,统筹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研究解决海上搜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海上搜救应急行动。协调机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军事机关组成。
中国 海上 搜救 设立 海上 有关 中心 中心 中心 或者 或者 或者 称 称 称 海上 搜救 的 的 的 组织 组织 、 协调 指挥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海上 海上 海上 海上 海上 海上
第六十九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海上搜救资金,保障搜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十条 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应当在海上搜救中心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下,根据各自职责,承担海上搜救应急、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专业海上搜救队伍,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建设。专业海上搜救队伍应当配备专业搜救装备,建立定期演练和日常培训制度,提升搜救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海上搜救队伍,参与海上搜救行动.
第七十二条 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及人员在海上遇险的,应当立即报告海上搜救中心,不得瞒报、谎报海上险情。
船舶 、 海上 报警 信号 航空器 航空器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航空器
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或者获悉海上险情的,应当立即报告海上搜救中心。.
第七十三条 发生碰撞事故的船舶、海上设施,应当互通名称、国籍和登记港,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对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水域或者逃逸。
第七十四条 遇险的船舶、海上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
船舶遇险时,乘客应当服从船长指挥,配合采取相关应急措施。乘客有权获知必要的险情信Evet.
船长决定弃船时,应当组织乘客、船员依次离船,并尽力抢救法力抢救法定航行资料。船长应当最后も
第七十五条 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收到求救信号或者发现有人遭遇生命危险的,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第七十六条 海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及时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搜救队伍、社会有关单位等各方力量参加搜救,并指定现场指挥。参加搜救的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及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及时报告搜救动态和搜救结果。
搜救 行动 决定 海上 搜救 、 恢复 中心 中心。。。。 , , 设施 设施 、 、 、 航空器 及 及 退出 退出 搜救 搜救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行动。。。。。。。。。
军队参加海上搜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遇险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或者遇险人员应当服从海上搜救中心和现场指挥的指令,及时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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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海上事故或者险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为遇险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为获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并组织有关方面采取善后措施。
第七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由我国承担搜救义务的海域内开展搜救,依照本章规定执行。
中国籍 船舶 在 搜救 搜救 责任 区域 区域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或者 或者 或者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协作 协作 协作 协作 协作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第七章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十条 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八十一条 海上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的人身伤亡标准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海上交通事故中的特殊情况确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八十二条 特别重大海上交通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参与或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其他 海上 交通 调查组 进行 由 海事 海事 调查 调查 调查 有 有 必要 必要 或者 授权 授权 授权 授权 有关 部门 部门 进行 进行 进行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海事 管理 机构 军事 运输 调查 的 的 的 任务 调查 调查 调查 ; 渔业 渔政 渔政 渔政 主管 主管 部门 部门 参与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第八十三条 调查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依法查明事故事实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第八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处理需要拆封、拆解当事船舶的航行数据记录装置或者读取其记录的信息,要求船舶驶向指定地点或者禁止其离港,扣留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证书、文书、物品、资料等并妥善保管。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事故调查。
第八十五条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的部门负责人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海事 管理 机构 报告 自 起 起 起 十五 认定 认定 书 书 书 的 的 证据 证据 证据 证据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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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八十六条 中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海上交通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接受调查。
外国籍 船舶 在 中华 人民 造成 造成 造成 中国 公民 管理 海事 管理 管理 或者 或者 或者 参加 参加 的 的 参与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缔结 缔结 缔结 缔结 缔结 缔结 缔结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参与
第八十七条 船舶、海上设施在海上遭遇恶劣天气、海况以及意外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需要说明并记录时间、海域以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具体情况的,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海事声明签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规定提供签注服务。
第八 章 监督 管理
第八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海事 管理 机构 依照 人民 和国 和国 缔结 或者 的 中华 条约 条约 对 对 沿岸 沿岸 沿岸 国 国 监督 检查。 、 、 监督 监督 监督 、 、 、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国际 以及 以及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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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登船检查、查验证书、现场检查、询问有关人员、电子监控等方式。
载运 危险 货物 危险 船舶 船舶 涉嫌 涉嫌 等 等 的 的 的 的 开箱 开箱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通报。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海上设施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避免、减少对其正常作业的影响。
除 法律 、 立即 实施 监督 检查 检查 检查 得 得 得 得 拦截 拦截 检查 检查 检查 检查。。。。。。。。。 另 监督 监督
第九十一条 船舶、海上设施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限制操作,责令驶往指定地点、禁止进港或者将其驱逐出港。
船舶 、 适拖 状态 处于 处于 处于 不 船员 船员 海上 海上 持有 持有 持有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海洋 海洋 海洋 海洋 海洋 海洋 管理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 隐患应当 根据 情况 进出港 暂扣 有关 船舶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改航 改航 改航 作业。。 作业 作业 作业 作业 作业 作业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管理 管理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Daha fazla bilgi için bkz.
船舶 、 海上 事故 设施 发生 海上 未结清 未结清 未结清 未结清 未结清 提供 提供 提供 提供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责令 责令 责令 责令 责令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责令 责令 责令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离
第九十二条 外国籍船舶可能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离开。
外国籍 船舶 违反 中华 和国 海上 交通 行政 防治 船舶 的 海事 管理 管理 机构 可以 可以 依法 紧追权。 污染 污染 船舶 污染 污染。。。。。。。
第九十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行为。海事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第九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海上设施有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 章 法律 责任
第九十五条 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八个月至三十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对船舶持有的伪造、变造证书、文书,予以没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可以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十六条 船舶或者海上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违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有关证书、文书,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一)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
(Örnek)
(三)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四)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第九十七条 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船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第九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中国籍船舶取得相关证书、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撤销有关许可,没收相关证书、文书,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四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 欺骗 、 船员 适任 等 证书 证书 证书 证书 证书 证书 许可 许可 许可 对 对 责任 责任 人员 处 五千 以上 元 元 元 元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的 的 的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五万
第九十九条 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违反规定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有其他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一百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止船舶碰撞的设施、设备并设置专用航标;
(二)损坏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或者妨碍其工作效能;
(三) 经 经 经 经 海事 航标 航标 专用 专用 专用 航标 航标 航标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临时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点
(Gülüyor)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至三个月:
(一 承担 无线电 通信 无线电 (站 站 站 站 站 站 海上 海上 海上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和 通信 通信 通信 通信 通信 通信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无关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影响海上搜救的身份识别;
(三)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第一百零二条 船舶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引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有关船舶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暂扣船长的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至三个月。
引航 机构 派遣 引 存在 过失 海事 海事 对 的 三万 元 元 元 元 以上 三十万 三十万 元 的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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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条 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一 通过 桥区 进出 进出 港口 港口 、 、 、 、 、 、 、 、 水域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瞭望 加强 前述 前述 前述 前述 前述 前述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的特殊航行规则;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或者保持足够的富余水深;
(三) 不 安全 开航 条件 违章 冒险 操作 、 检验证 检验证 书 书 、 、 、 作业 作业 作业 作业 ; ; ; ; ; ; ; ; ; ;
(四 未 自动 按照 按照 按照 有关 、 、 、 数据 数据 、 、 、 、 、 、 、 、 污染 污染 并 并 并 持续 持续 持续 持续 持续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显示 显示 显示 ; ; ; ; ;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装置
(Örnek)
(六)船舶穿越航道妨碍航道内船舶的正常航行,抢越他船船艏或者超过桥梁通航尺度进入桥匼
(七)船舶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
(八 超高 、 载运 载运 或者 或者 的 的 的 的 的 物体 物体 物体 物体 保障 保障 保障 保障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海事 向 向 按 按 按 未 未 未 未 未 未 未 未 未 未 未规定 显示 信号 、 悬挂 标志 等 等 大型 大型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机构 出具 出具 的 拖航 证书 ;
(九) 船舶 在 不 、 、 、 装卸站 装卸站 停泊 停泊 停泊 , , 海上 海上 海上 设施 设施 的 安全 安全 ;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船舶 船舶 船舶 、 、
(十) 违反 规定 规定 、 、 载重 载重 、 、 货物 货物 货物 载运 载运 载运 危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 ; ; ;
(十一)客船未向乘客明示安全须知、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
(十二) 按照 有关 法律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标准 装卸 装卸 装卸 、 管理 管理 管理 管理 货物 货物 货物 货物 ; ; ; ; ; ; ; ;
(十三)其他违反海上航行、停泊、作业规则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国际航行船舶未经许可进出口岸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国内 航行 船舶 向 港口 港口 港口 管理 管理 管理 报告 报告 报告 对 对 对 对 经营人 或者 或者 或者 三千 三千 经营人 元 元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责任船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 船舶、海上设施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或者未按照许可要求、超出核定的安全作业区进行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从事 可能 影响 活动 未 交通 交通 按 按 按 按 按 提前 由 由 、 海上 海上 海上 海上 的 、 、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经营人 以下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碍航物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依法实施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由碍航物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一)未按照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设置警示标志;
(二)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
(三)未在海事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打捞清除碍航物。
第一百零七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者航行,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一)未经许可进出港口或者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过驳作业;
(二)未按规定编制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和器材;
(三)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要求从事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
第一百零九条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
(二) 未 按照 有关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标准 标准 危险 危险 危险 货物 货物 的 危险品 危险品 标志 标志 和 标签 标签 标签 标签 标签 标签 标签 标签 的 和 规章 规章
(三)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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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条 船舶、海上设施遇险或者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二十四个月;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船舶、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 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受处罚者终身不得重新申请。
第一百一十二条 船舶、海上设施不依法履行海上救助义务,不服从海上搜救中心指挥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有关单位、个人拒绝、阻碍海事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因海上交通事故引发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飮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移动式。
海上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固定或者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但是不包括码头、防泏堽〯〯
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施工 作业 、 爆破 构筑 构筑 、 维修 维修 、 、 、 或者 设施 设施 设施 航道 航道 航道 养护疏浚 养护疏浚 养护疏浚 除外 除外) 作业 , 沉船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沉物
海上 交通 设施 在 航行 是 指 指 、 、 、 、 、 、 、 、 、 、 、 、 、 、 、 、 、 、 、 触碰 触碰 造成 造成 造成 造成 造成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损失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海上险情,是指对海上生命安全、水域环境构成威胁,需立即采取措施规避、控制、减轻和消除的吐
危险 货物 运输 规则 和 指 国际 国家 国家 国家 货物品 货物品 易爆 易爆 易爆 、 放射性 放射性 放射性 放射性 有 有 在 在 在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船舶 载运 载运 载运 载运 载运 过程 , , 造成 造成 造成 造成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可能 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货物.
海上 渡口 之间 海上 岛屿 海 大陆 大陆 大陆 之间 之间 大陆 大陆 大陆 大陆 人员 、 、 、 、 行李 、 、 基础 基础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设施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基础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务船舶检验、船员配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体育 运动 船舶 体育 主管 、 另行 另行 制定 制定 制定 体育 体育 体育 运动 管理由 管理由 管理由 管理由 体育 体育 体育 主管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安全 安全
渔业 船员 、 管理 无线电 无线电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船舶 船舶 船舶 的 的 的 调查 调查 的 的 的 人民 人民 人民 人民 人民 人民 人民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渔业 渔政 主管 部门 负责。 渔业 渔业 渔业 渔业 另 另 另 另 有 有 规定 的 , 其 规定 规定。。
除 前款 海上 安全 管理由 海事 海事 机构 机构 机构 管理 及 其 其 管理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依照 有关 有关 有关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规定 规定 规定 规定 的 的 的 的
浮式储油装置等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的检验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海上军事管辖区和军用船舶、海上设施的内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军用航标的设立和管理,以及为军事目的进行作业或者水上水下活动的管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划定 、 特定 水域 交通 交通 功能区 渡口 渡口 渡口 渡口 施工 施工 施工 施工 施工 战备 战备 战备 训练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造成 征求 事先 事先 事先 事先 事先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Yeni bir ev yapımı yemek masası.
执行 军事 运输 任务 有 及时 及时 及时 及时。。。。。 便利 便利 便利 便利 便利 便利。。。。。。。 便利 特殊 特殊
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涉及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外国籍公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航行、停泊、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外国籍军用船舶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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