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Çin Telekomünikasyon ve Çevrimiçi Dolandırıcılık Yasası (2022)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Kanun türleri Kanun

Düzenleyen kuruluş Ulusal Halk Kongresi Daimi Komitesi

İlan tarihi Eylül 02, 2022

Geçerlilik tarihi Aralık 01, 2022

Geçerlilik durumu Geçerli

Uygulama kapsamı Nationwide

Konular Telekomünikasyon ve Posta Hizmetleri Hukuku

Editör (ler) CJ Gözlemci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içindekiler
第一 章 总则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六 章 法律 责任
第七 章 附则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境外 的 组织 个人 针对 针对 诈骗 诈骗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境内 境内 境内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依照 本法 本法 本法 本法 本法 本法 本法 本法 规定 规定 规定 依照 依照。 责任 责任 责任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追究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 部门 和 电信 网络 个人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保密 保密 保密 保密 保密 保密。。。。。。。。 个人 个人 诈骗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地方 各 级 人民 组织 网络 网络 网络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目标 目标 综合 综合 治理 治理 治理 治理。。。。。。。。。。
公安 机关 牵头 金融 、 电信 、 、 网信 网信 网信 网信 依照 依照 职责 职责 负责 本 本 行业 行业 领域 反 网络 诈骗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支付 机构 银行业 银行业 、 、 、 、 、 服务 建立 建立 建立 机制 机制 和 和 和 责任 责任 新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风险 风险 风险 风险 安全 安全 安全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新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 行政 部门 和 监管 、 、 、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诈骗 诈骗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老年人 教育 教育 教育 教育 教育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宣传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诈骗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各 单位 工作 加强 内部 内部 防范 防范 工作 工作 工作 开展 开展 开展 意识 意识 、 、 、 、 、 、 、 、 、 、 、 、 、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基础 电信 企业 对 代理商 落实 电话 电话 电话 中 中 中 中 明确 明确 有关 有关 有关 违约 违约 处置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在 在 代理商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 经 识别 存在 异常 经营者 有 有 有 有 具体 具体 具体 具体 制定 制定 制定 制定 制定 制定。。。。。。。。 办 办 经营者
国务院 电信 主管 部门 建立 电话 用户 机制 和 风险 信息 信息 用户 用户 查询 查询 名下 电话卡 信息 便捷渠道。。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单位 用户 再 将 业务 业务 业务 经营者 载有 物 物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信息 信息 信息 身份 身份 身份 身份 信息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用户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 归属Şarkı Sözü.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机制。 的 存在 存在 异常 异常 异常 暂停 暂停 暂停 服务 场景 场景 场景 场景 或者 或者 其他 其他 处置 处置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主 严格 严格 规范 规范 号码 号码 号码 号码 号码 来电 来电 来电 对 对 对 对 和 、 、 、 、 、 、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不 、 、 、 、 、 、 、 、 、 、 、 、 、 、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Örnek)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犯罪的设备、软件。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技术 互联网 互联网 及时 识别 、 、 、 、 、 、 软件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和 和 相关 相关 部门 报告。。。。。。 报告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向 向 向 向 向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十六条 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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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人民 组织 有关 国务院 银行业 银行业 银行业 跨 跨 跨 ​​跨 ​​跨 ​​风险 风险 查询 查询 查询 查询 查询 查询 查询 为 为 为 为 为 为 为 为 便捷 便捷 便捷 便捷 、 、 、 、 、 、 、 、 、 、 、 、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金融 金融支付 机构 应当 按照 国家 有关 信息 信息 信息。。 电信 电信 电信 网络 网络 诈骗 以外 的 其他 用途。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市场 主体 登记 履行 应当 应当 依法 依法 信息 信息 职责 职责 职责 进行 进行 进行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虚假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前款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 依照Daha Fazla Bilgi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中国 人民 银行 非 建立 建立 跨银 跨银 跨银 支付 支付 支付 支付 支付 会同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适应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适应 适应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对 监测 识别 银行业 异常 异常 账户 账户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机构 风险 风险 风险 、 、 、 、 、 、 、 、 、 、 重新 重新 重新 重新 重新 重新 重新 限制 限制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银行业 金融 第一 款 非 非 银行 银行 规定 开展 开展 账户 账户 账户 、 、 、 、 、 、 、 、 、 、 、 、 、 、 、 、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未经客户授权,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Daha Fazla Bilgi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三)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Gülüyor)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互联网 服务 主管 部门 根据 根据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要求 要求 进行 卡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限期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账号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 、 、 、 、 、 、 、 、 、 、 、 、 、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为 应用 程序 提供 封装 并 核验 核验 核验 核验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用途 用途 用途 用途 用途。。。。。。。。。 、
公安 、 电信 经营者 、 等 服务 服务 提供者 提供者 提供者 途径 途径 途径 下载 下载 监测 监测 监测 、 、 及时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 平台
第二十四条 提供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网址链接转换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支持实现对解析、跳转、转换记录的溯源。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 互联网 服务 服务 履行 合理 合理 注意 对 下列 业务 业务 从事 从事 涉诈 监测 识别 识别 识别 和 : : : : : 活动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下列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庐服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 服务 提供者 、 本法 本法 规定 规定 监测 监测 进行 进行 、 、 、 、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 、 、 、 、 、 、 、 、 、 、 、 、 、 电信 电信 、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 机关 接到 电信 网络 诈骗 诈骗 诈骗 活动 活动 活动 和国 和国 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的 规定 侦查 侦查。。。。。。。。 侦查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第二十八条 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 个人 对 可能 职责 职责 职责 的 被 被 电信 诈骗 诈骗 诈骗 、 、 、 、 、 、 、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电信 查证 查证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同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 案件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诂骗宣骗宣
任何 单位 和 个人 有 有关 部门 部门 有效 有效 有效 有效 信息 信息 和 和 保护 保护 保护 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 经设区 的 前款 以上 以上 以上 公安 、 、 、 、 因 因 因 因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过 过 可以 可以 可以 可以 按照 按照 按照 按照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有关 有关 有关 记录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国务院 公安 主管 部门 金融 金融 管理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反制 反制 反制 样本 样本 样本 样本 样本 样本 网络 网络 网络 网络 加强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涉诈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有关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依据 本法 第十一 、 、 第十二 和 和 和 前款 前款 前款 采取 采取 采取 限制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措施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救济 处置 处置 处置 处置及 需要 提交 可以 资料 等 等 等 向 向 向 向 向 单位 单位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应当 应当 申诉 申诉 申诉 申诉 申诉 申诉 申诉 申诉 并 并 并 并 并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 , , , , , , 通过 通过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 核查有关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五条 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 从事 的 人员 诈骗 诈骗 活动 活动 设区 设区 市级 市级 情况 情况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月 个 至 至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其 准 准 准 准 准 准 不 不 不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六 章 法律 责任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 行为 尚 不 构成 犯罪 犯罪 犯罪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处 处 倍 倍 倍 倍 倍 十 十 十 十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
(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
(Gülüyor)
(Örnek)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
(三 未 按照 按照 国家 国家 、 、 、 信息 信息 、 、 、 准确性 准确性 或者 或者 或者 并 提供 提供 相应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服务 的 的 的 的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日志 信息 信息 信息 的 的 ; ; ; ; ; ; ; ; 相应
(四) 程序 运营者 登记 真实 真实 真实 身份 身份 身份 的 的 的 提供 应用 应用 应用 程序 程序 程序 封装 分发 服务 的 ; ; ; ;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其 其 其 其 其
(Bir Yer)
(六) 不 依法 为 犯罪 犯罪 技术 技术 规定 规定 规定 移送 移送 信息 信息 的 的 的 的 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支付 机构 银行业 金融 、 、 、 、 、 、 , 造成 造成 他人 人民 人民 人民 和国民 和国民 法典 等 的 的 规定 规定 规定 承担 承担 民事 民事 民事 民事 民事 民事 民事 民事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法律 的 的 的 的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 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涉及的有关管理和责任制度,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 十条 本法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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